2022年度,吉林高新法院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积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做好各项工作。
1.完成好管理维度和影响力维度
(1)制定了2022年度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计划,建立吉林高新法院2022年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王贺亮院长任组长,负责全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和郑连志专委任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部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对本部门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政治部。建立吉林高新法院2022年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台账,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到事。制定本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吉林高新法院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方案》《吉林高新法院关于开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实施方案》,均建立领导小组,设立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办公室;制定吉高新法〔2022〕68号红头文件,转发中院43号方案和75号方案给各庭室落实。
(2)及时总结报送,按照上级院要求分别于6月8日、6月28日、9月30日报送“服务企业月”活动总结、数据表及典型事例等材料;向中院报送三、四季度的工作专刊素材;报送《2022年1-10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报告》;报送三服务阶段性总结和年度总结报告;报送企业全量名单、买卖合同清单、为企业解难题清单等内容。并根据高新管委会要求报送相关材料2次。
(3)强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年我院共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文章近110篇,其中109篇文章发表在上级媒体,1篇在本级媒体,其中国家级媒体19篇,省级媒体71篇,地市级媒体19篇,区级媒体1篇。制作并发布本院《营商环境工作专刊》第1期、第2期,其中营商环境工作专刊第1期中的工作资讯栏目的2条信息被省高院营商环境工作专刊采编。
2.紧盯27项指标进度,全力提升数据指标
吉林高新法院为确保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达到吉林中院合格线,将评价指标纳入审管室定期通报工作项目,每周公布最新指标数据及排名情况。9月19日召开重点工作会议,针对《台账》中位于全市后五位的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各庭室负责人针对落后指标进行说明情况、明确措施、表态改进、限期提升。11月10日,吉林高新法院再次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提升专题重点工作会议。会上,院长根据《吉林中院营商环境工作专报》中指标数据逐项调度,各庭室负责人针对落后指标现场发言,说明情况。会后,院长签发吉高新法〔2022〕62号《督办函》送至各庭室,限期对《督办函》中所列指标报送报告,分析原因、列明举措,确保做到先进指标不落位、落后指标速提升。目前,各庭室已完成报告任务。12月5日,在重点工作会议上,两位党组成员、副院长根据截止至11月28日指标数据,对各庭室进行了再调度。目前,各庭室从工作实际出发采取有效举措,全力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数据。
数据情况统计 | |
统计内容 | 高新法院 |
涉企民事案件数 | 583 |
涉企刑事案件数 | 0 |
涉企行政案件数 | 0 |
涉企执行案件数 | 237 |
涉企案件收案数 | 820 |
涉企案件结案数 | 766 |
已结涉企案件中调撤案件数 | 428 |
已结涉企案件调撤率 | 77.57% |
涉企案件一审案件息诉服判率 | 99.10% |
涉企案件执结率 | 93.67% |
涉企案件执行标的到位额 | 12858.10万元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13 13: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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