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新法院召开三抓推进会议,向全院同志宣传《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意识。
高新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到,高新区是吸引域外投资者参与到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中来,提升GDP增长的重要门户,人民法院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维护市场公平,化解矛盾纠纷,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首先,积极应对发展中的新变化。随着我市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面对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振兴老工业基地、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人民法院应当提高应变能力,采取有力措施,更好地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其次,克服高新区建设与审判工作关系不大的消极思想。用能动的思维,顾全大局的意识,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高新区建设搭建良好的法律保障平台,当好参谋防范风险,助推经济发展;第三,克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促进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推动形成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和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高新法院一直把审判工作放在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中定位思考,始终把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摆在优先方向,积极回应新时代经济发展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结合点,落脚点,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吉林高新法院
2019年7月3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7-09 10:21:14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