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调解助农发展 爱民实践获民认可
——吉林高新法院践行爱民实践活动侧记
3月19日,一起涉农案件的原告方来到吉林高新法院,向办案法官魏清华敬送一幅上书“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一再向法官表示感谢,说到:“真是太感谢魏法官了,这样设身处地的为我们调解,是从实质上维护了我们的利益呀!”魏清华法官既感欣慰又受鼓舞,表示“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公平公正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就是法官的分内事儿,谢谢你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这对法院工作最大的激励和认可。”这一切都源于魏清华法官不久前成功调解的一起拖欠化肥款的涉农案件。
被告陈某拖欠原告某农资商店近两万元的化肥款达五年之久。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吉林高新法院新北法庭。被告陈某向魏清华法官表示,自己(被告陈某)离异,独自一个人照顾两位老人和两个孩子,还要赚钱养家支撑生活,并非有意拖欠原告某农资商店的化肥款。魏清华法官为了查清案情,妥善审理,带领书记员程晓宇前往被告陈某家中实地查看,核实了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魏清华法官从维护农民和农资商店双方的生活生产发展,走上良性循环的思路出发,与原告协商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化肥款本金,免去被告利息。从原告角度帮其分析,若机械地要求陈某连本带利一次性偿还化肥款,以陈某目前的现实条件是不可能偿还到位的,即便走执行程序,也会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但如果分期偿还,在其偿还能力范围内既能保证化肥款偿还到位,又能帮助陈某更好地实现农业生产,长期来看,农民种好地,农资商店自然也会更有市场,这是一种良性互助,对双方都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就这样,原告同意了分期偿还,并同意只收本金,不收利息。
3月11日,魏清华法官考虑到被告家所在的干钩子村距离法庭路程较远又难走,驱车来回都要两个多小时,被告来一次实在不方便,且需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分身乏术,便与书记员程晓宇前往被告陈某家中开庭。由于庭前已经作了大量工作,庭上调解十分顺利,原被告双方在魏清华法官的细致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19680元化肥款分期五年还完。双方对此都十分满意。
吉林高新法院将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到执法办案中,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送服务,把“解难题、办实事、改作风”真正落到实处,最大化体现出活动的重要意义。
吉林高新法院:程晓宇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3-23 08: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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