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 凝聚共识
努力开创高新区法院工作新局面
——在高新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院长 王贺亮
(2017年3月16 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表彰立功授奖人员,总结2016年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任务。刚才星辰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我在这里一来向受表彰的同志表示祝贺,二来希望这些同志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下面,根据院党组讨论的意见,我讲两方面问题:
一、2016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6年,我院在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支持下,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11件,审执结2007件,结案率为95.07 %。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法治吉林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罪行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证据裁判原则。全年共承办刑事案件106件,其中新收93件,同比上升55%,审结100件,结案率94.34%,同比上升8.45个百分点。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提倡恢复性司法理念,力求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了的社会关系,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共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133万余元。共判决财产刑案件60件78人,其中70%的财产刑案件在审判环节执行完毕,共上缴罚没收入132.8万余元。向社区移交矫正人员46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妥善审理民商事行政案件。我院始终把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民商事行政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02件,审结1206件,审结率为92.63 %,同比提高了3.2个百分点。人均结案201件,最高的个人结案261件。全年调撤率为61.37 %。发挥法官会议制度优势,研讨解决了疑难、新型、复杂、适用法律有分歧、社会影响大的民商事案件37件,确保了案件质量。人民法庭深入村屯宣传法制,方便群众诉讼,共受理152件,结案150件,结案率98.63%。同时还与当地政府一道做征地拆迁人员的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有效推动了乡村法治建设。行政诉讼案件收1件,结1件。
——强化措施提高执行效能。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97件,结案686件,结案率为98.42%,同比提高了4.7个百分点。受理各类保全案件270件,100%结案。在已结的执行案件中,实际执行完毕的257件,实际执结率为43.12%,在地区法院中排名第一。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执行攻坚活动,共清理执行积案340件。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实行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迫使一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效果十分明显。
——坚持推进立案改革。实行登记立案以来,立案庭为了能够做到准确、高效,对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改进。2016年网上立案率达到83.03%。诉前调解86件。对网上缴费、网上送达业务也进行了积极探索,虽然网上缴费只有2件,网上送达也只有31件,但却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在立案确认、办案人变更、开庭时间确认、结案四个环节实行向当事人进行短信推送做法,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案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遏制信访促进社会稳定。本着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思路,坚持从源头防止信访案件的发生。落实信访责任制,通过末端处理与前端防范相结合的作法,有效遏制了越级访的发生。一年来我院信访率低于全市平均数,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
(二)坚持司法为民,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我院始终坚持服从于、服务于发展大局,自觉接受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领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维护保障工作。积极推动产权保护法治化,加大合同权益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创新驱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供给侧改革。主动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辖区政府和相关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防范风险。切实发挥矛盾的缓冲器、化解器作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处理涉及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中,切实体现关注民意、维护民生、保障民权的职能作用。对有关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土地流转等直接涉及民生的案件,我们都力争做到及时立案、调解优先、快速审执、促进和谐。
(三)强化管理与资源整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省高院在审判管理改革过程中推出了大数据管理模式,我院针对这一变化加强了审判管理的职能作用。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主动查找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监督措施和解决办法。2016年我院提前完成了裁判文书“双百”工作。全年共对上级法院发改的11起案件进行了评查,有4件案件提出了双向评查意见。充分利用大数据指导审判工作,并通过微信平台适时发布司法统计信息,使各业务庭及时了解审判进度在全省的排位,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电子法院建设成果的利用率在不断扩大,作用不断增强。在强化管理的作用下,今年1月中旬,对上年的案卷实现了100%归档。
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了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和职责分工,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执行庭积极探索“A、B、C阶梯式岗位责任制”,提高了工作质效。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从而筑牢了廉政篱笆,管住了院里的钱袋子。同时监管诉讼费票据、固定资产管理,从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一律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均达到了正规化、标准化。完成了2003年至今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做到了账实相符。
(四)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我院积极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并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先进典型黄志丽学习活动,同时组织干警到长春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阅读省纪委下发的《忏悔录》一书,做到警钟长鸣。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方面,一是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审判公开,让各项工作都运行在阳光下,广泛吸收监督主体参与;二是发挥纪检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手段,让制度发挥作用,积极营造“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司法生态环境,确保干警自觉做到司法廉洁。2016年我院还进行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对包保的三个困难户进行了积极帮扶,并使其中一户实现了脱贫。
同志们,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大家付出了很多,都很辛苦,在这里我代表院党组及我本人向全院干警及员工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因案多人少压力较大,一些案件审判周期过长,个别案件存在超审限情况。中止审理案件核查督促不及时;二是实现均衡结案不理想,执行和涉诉信访工作压力一直较大;三是存在一些束缚执行创新的客观因素,但思想不够解放还是主要问题;四是审执工作任务重,调研信息工作完成的不够好,不能及时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及时宣传出去;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的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个别干警存在纪律涣散、工作懒惰、干劲不足的现象;六是小额诉讼案件的立案还没有达到省院的要求;七是刑事案件上抗诉比例还有较大的压缩空间。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的起步之年,而纵观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法院面临的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审判执行为第一要务,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敢于担当,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使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一)继续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前不久,区管委会召开了2017年经济工作会议,高新区仍然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维护好发展秩序,营造好法治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一要把审判工作摆到经济发展全局中来谋划。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关注辖区内支柱产业发展和引资项目建设,积极研判保障对策,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要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案件审理,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妥善处理经济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招商引资形成的纠纷案件,平衡各方利益,把握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积极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序引导“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二要积极落实服务措施。建立与软环境办常态沟通机制,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相应的司法服务。要高度重视企业司法需求,坚持以保护为主、扶持为主、调处为主,公正高效审理好涉企案件,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依法调节创新进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特别是在合同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诉讼维权等方面给予政府和企业建设性的帮助。摆正审判工作与辖区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依法保障“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工作推进,妥善审理好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劳动争议、房地产纠纷等各类案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保障高新区经济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三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事商事权利类型多样化、权利主体多元化、权利诉求多样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不同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握各类利益的平衡关系,创造良好的招商环境,让投资者安心、放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吉林建设
推进改革与发展,完成新一轮振兴经济的任务,离不开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人民法院在平安吉林建设中仍然重任在肩。一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严惩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犯罪,特别是涉黑涉恶、涉枪涉暴、涉毒和“盗抢骗”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积极参与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严惩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组织传销、法轮功等涉众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经济社会秩序。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规范有序、优质高效地审理好腐败犯罪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尤其是基层惠农政策实施、土地征收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以及基层执法活动中的渎职侵权犯罪。要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优化刑事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刑事诉讼程序、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转变刑事庭审方式、发挥辩护实质作用等全方位的提升。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应当依照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做出无罪判决,不断夯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基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倡恢复性司法理念,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加强舆情监控引导,防范舆论炒作,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要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积极倡导诚实守信。诚实信用是民商事法律规范的核心条款,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导、评价功能,通过民商法律制度的运用,保护诚实守信,凸显对违背诚信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促进社会诚信建设。要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富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正确理解《合同法》的基本要旨,尊重契约自由。只要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就应当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通过尊重契约自由,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促进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增加社会财富。准确把握中央有关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内涵和措施安排,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深理解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解释及最高院的通知精神,切实处理好夫妻离婚涉及的相关债务问题。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婚姻家庭亲属关系所具有的社会道德属性及其个性特点,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认真研判家事审判的工作机制,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三要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涉诉信访防范工作。要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把化解纠纷,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主流思维。只有把调解工作做好了,才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上诉率、发改率和上访率。今年力争达到案件调撤率不低于40%的目标。同时,创新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把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开展好诉前调解工作,引导诉讼主体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从源头上防止涉诉信访的发生。树立全市信访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与上级法院和市信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信访风险评估,防止越级上访。要通过转变作风、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司法实践,消除上访因素。全市法院工作报告中对信访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指标。我院要保持在信访工作上的优势地位,不能有丝毫懈怠,积极化解旧访、严格控制新访,保证不越指标线。要继续实行信访责任制和“五个一批”工作法,把案随人走切实落到实处,努力遏制去沈进京访,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上强调,要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并承诺二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对此,省高院提出了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并提出了“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和实体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同时提出了“三升四降”的要求。即裁判自动履行率明显提升,实际执行率明显提升,标的到位率明显提升;终本率明显下降,异议、复议、执行监督撤改率明显下降,申诉率明显下降,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这些都是执行工作的硬指标,死任务,从我院的实际情况来看,压力很大。因此,执行工作要围绕确保“司法公正实现得了”这个目标,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研究对策。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并不容易,任务十分艰巨。这个期间党组工作要向执行倾斜,研究制定完成各项指标的办法与对策。做到坚定信心、咬紧牙关、攻坚克难,啃掉执行工作中的“硬骨头”。要畅通与上级法院沟通渠道,获取指导性意见,助推我院执行工作的开展。目前我院执行庭仅一名员额法官力量明显不足,要想办法扩充力量,提高效率。二是强化措施,加大力度。要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强力追究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人的法律责任。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着力解决被执行人拒绝申报、虚假申报和法院处罚不力等突出问题。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工作,继续实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罚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敦促其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建立执行统计台账,使每个执行案件从立到结的过程更加清晰、明确。对长期未执结案件,要找出症结所在,是主观执行不努力,还是客观执行不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决打好清理未执结案件攻坚战。三是从严要求,规范执行行为。围绕确保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 动,着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坚决扼制办“三案”现象。强化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案款发放审批制度。积极应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科学手段,利用执行监管功能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按照执法记录仪使用要求,实行全程管控,强化终本程序监督,严格遵守省高院规定的实质条件和程序要求。四是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要不断优化和完善我院业已建立的微信执行平台。今年我院还要按照上级要求,建立执行指挥中心。进一步完善功能设置,与上级法院实现数据对接,尽快融入到全国法院系统“四级联网”中,有效发挥指挥中心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的突出作用。进一步完善与金融部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的应用,实行一案一账号,有效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同时,还要与工商、税务、不动产登记、住建等相关部门实现网络连接,不断扩展执行信息渠道,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切实打通破解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
(四)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省高院院长寇昉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上强调“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实现得了的公正”。这给我们推进司法改革和审判工作指明了目标。因此,今年务必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要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完善法官管理体系。进一步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切实落实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成员签署法律文书的规定。充分发挥合议庭的合议功能,听取并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杜绝合而不议的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员额内院长开庭办案制度,并形成常态,年内至少亲自办理10件案件。继续发挥法官会议的作用,集思广义,相互启发,解决好疑难、新型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还要通过法官会议研究总结一些有价值的案例,把我们办理的好案件向外推介,提升我院知名度。推进审委会职能改革,进一步规范审委会讨论内容与程序,充分发挥审委会对保障案件质量的重要作用,但尽可能少研究个案,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参考案例,以及进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问题上。院、庭长应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不能因为落实法官责任制,就放弃领导的监管职责,对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同类案在判决上可能不一致、有上访倾向及代表委员关注,以及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院、庭长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提出稳妥的处理建议,确保司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要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公开,做好司法透明度,评估自查和阳光司法建设,让公正看得见。积极构建“三网双微”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展示法院司法服务动态,提升司法公信。通过法院开放日、普法日等活动,推进司法公开渠道和宣传方式多样化。
2、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审判质效是衡量一个法院工作的核心指标。2017年我院的结案率力争要达到95%以上。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专项清理旧存案件力度。最近,省高院下发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清理旧存未结诉讼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清理对象主要包括两部分案件,一部分是超过12个月长期未结的案件;一部分是2017年1月1日之前立案的所有案。没有特殊情况,这两部分案件都要在5月15日之前结案。届时不能结案的要向审委会提交书面报告,讲明理由。新收案件要确保在审限内结案,杜绝无理由超审限的情况。审判管理室要对每个案件的审限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办案人发出提示。确需延长审限的,要提交书面延审报告,由院长审批。每个办案人要进行自查,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的旧案,程序或实体审理有障碍的提交法官会议或审委会研究,把旧案清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现让人民群众“等得起”的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扎实开展均衡结案工作。均衡结案已经强调多年,但一直落实不好。以往为了追求结案率,采取人为控制收案,年末突击结案,不仅群众不满意,也难保案件质量。这种情况必须扭转,从年初就要抓紧结案,合理分配审判时间。不仅办案人要掌握每月结案的均衡度,立案庭也要研究如何进行均衡排期。1、2月份结案率较低,3月份一定要赶上来,力争4月份以后实现均衡结案的目标。三是重视发改案件评查,提高案件质量。中院召开的全市审判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了评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院重视双向评查工作,并把上诉、发回、改判案件纳入绩效管理当中。案件评查是总结审判经验,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我们要减少发改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要理性地对待发改案件。要利用法官会议对发改案件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发改原因,对与上级法院意见不一致的,提出我们的看法,提请双向评查,通过争与辩切实提高我院的案件质量,出更多的“精品案件”,让老百姓信得过。还要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重在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水平。四是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小额诉讼、督促程序工作的开展。立案庭实行登记立案,并不意味工作的简约,不仅要做到当事人即来即立,还要在繁简分流上下功夫;不仅安排独任审理,还要在排期上做文章,结合均衡结案,科学排期,保证效率的最大化。探索小额诉讼的规律和操作办法,切实让小额诉讼在繁简分流中发挥作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无争议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对这类案件我们要本着诉讼经济和诉讼效率原则大胆适用督促程序。可见,立案庭改进工作的空间还很大,应当细加研究,切实拿出一整套办法来。五是补短板,推进电子技术应用。虽然我院完成了电子法院建设,但在应用上还有差距。中院要求2017年每名入额法官必须完成2件以上的庭审直播任务。这就要求入额法官要有思想准备,把直播这项工作做好,并通过直播,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提高驾驭庭审能力。要做好每起案件庭审全过程的录制工作,并刻录成光盘,随卷归档,这项工作要加紧落实。档案室也要做好电子卷宗扫描挂载工作,认真核对馆藏卷宗是否还存在没有建立电子档案的情况,如果有一定要在短期内完成补录。同时还要加快科技法庭建设的步伐,提高法庭智能水平。六是做好司法案例和司法统计课题报送工作。这项工作各庭要给予足够重视,每个办案人年内至少应提交2个案例,通过编写案例加深对案件的认识,进而提高审判水平。院、庭长要善于利用司法统计数据指导审判工作,在实践中积攒司法统计课题素材,完成课题任务。
(五)坚持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实现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就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政治上可靠,廉洁自律的法官队伍。一要筑牢思想基础,提高政治觉悟。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继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立《党章》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不能因为工作忙,而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学习的目的就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抵御西方民主宪政思潮的干扰,在意识形态领域站稳立场。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锤炼法官与干警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要通过开展主题大讨论、法官入额晋级宣誓等活动,打牢广大干警的政治思想基础。二要抓好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我国法治建设发展迅速,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待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从各个方面充实自己,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法官职责。对此,我们要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开学习门路。要善于接受司法前沿事务,大胆发表争鸣意见,利用好法官会议,开展审判实务研讨,互鉴共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每年上级法院都有一些调研题目和案例编写任务,我院的同志不妨结合审判也研究一些问题,编写一些案例,在撰写过程中提高对专题的认识。院党组始终鼓励、支持广大干警的业务学习,包括司法考试,尽可能为大家的业务学习开绿灯,让学习在全院蔚然成风。在提高司法专业能力的同时,还要在提高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科技应用能力方面下功夫,努力锻造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法官队伍。三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持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以正面典型树立榜样,用反面典型敲响警钟,使每一名干警都能自觉树立底线意识。院党组要继续与各部门签署廉政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保证廉政建设不缺位、不失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以防范为主,抓好警示教育,注重苗头性问题,确保干警不出问题。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自我约束,把权力和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加强院务管理,杜绝公器私用,扎紧廉政篱笆。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贬损法院形象、泄露审判秘密、斡旋干扰办案、收受贿赂好处的人和事,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四要抓好党建,整肃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规定,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思想政治工作当中。要把抓党建放在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维护好健康民主的党内政治生态,让党组织生活即丰富多彩,又扎扎实实,进一步增强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全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实现帮扶对象如期脱贫。认真参加“谋发展、敢担当、正风纪、抓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另外,通过抓党建工作进一步整肃我院的工作纪律。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乏力,一些人纪律涣散,有班不上、迟到早退,不规范着装、不遵守司法礼仪,以及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今年我们要采取一些必要措施,补强纪律监管上的薄弱环节,坚决扭转机关存在的不良风气。同时,还要绷紧防盗、防火、安全这根弦,遵守接待制度,加强安保工作。五是增强机关活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文化建设是法院整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其充分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注重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我院的工作亮点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树立高新法院良好形象。工会和支部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一些有益活动,用多彩的法院文化,活跃干警日常生活,缓解工作压力。要多为干警办实事,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切实让广大干警在这个集体当中感到和谐温暖,心情舒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工作好的同志一定要得到褒奖,工作差的要让其感到压力,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氛围,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高新法院。今年要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团结协作,再创佳绩作为我院的工作主题,围绕这个主题,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既定的审判任务。
同志们,全国“两会”刚刚结束,前行的旅途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区党工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以舍我其谁的担当,锐意进取的实干,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为开创高新法院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