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位于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与深圳街交汇处的审判用房正在组织装修建设,不具备组织审判条件,目前我院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庭审,请依据通知信息前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5号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相关诉讼事宜。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审判法庭指引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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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15 04:52:28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