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行政诉讼作为人民法院三大诉讼之一,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是党在司法领域联系人民群众、实现依法执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提升,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继续保持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人民法院对全市行政机关行政败诉案件所反映出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新形势下如何促进依法行政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吉林建设尽绵薄之力。
一、2021年全市行政机关涉诉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209件,审结1136件。其中一审诉讼案件收案655件,结案596件;二审诉讼案件收案134件,结案122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收案420件,结案418件。案件涉及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公安、规划、卫生等多个行政管理领域,涉诉行政机关包括吉林市人民政府和所辖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从行政行为类型来看,涉及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协议等多个类型。
2021年,全市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涉诉行政诉讼案件中,一审行政机关败诉案件96件,一审败诉率为16.10%。其中一审诉讼案件中,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最多,共37件。其他的行为类型中,主要是行政协议12件,行政确认12件。
二、我市法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绩
(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我市法院主动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2021年,市法院院长、副院长带头与市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市法院行政庭与市检察院行政监督检查部建立联合化解纠纷机制,对信访案件进行实质性化解。通过各种协调化解方式,实质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21年,吉林地区法院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受理争议410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46件,化解率84.39%。
(二)把握司法监督界限,大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
我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把握司法权和行政权边界,正确处理二者辩证关系,充分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保持司法谦抑,原则上尊重行政机关依法对事实、专业问题作出的判断及自由裁量权,无充分理由不轻易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特别是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重视裁判文书功能,发挥司法示范指引作用
我市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规范制作,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定分止争、释法说理、示范指引等功能。对不同案件不同问题有重点地裁判论述:对明显滥用行政诉权的案件,查清相关事实后依法及时裁判,简化文书说理,确保说理准确、言简意赅;需要充分说理的,有效回应当事人的请求和理由,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确保当事人服判息诉;对当事人可以通过另案诉讼或其他途径合法维权的予以释明,引导当事人找准行政争议症结所在,防止程序空转,减少诉累;对类型集聚、新类型和重大复杂案件,充分发挥教育指引功能,实现裁判一案,规范一事,引导一片。
三、当前我市行政执法与应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2021年度全市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来看,总体是较好的,但部分案件也反映出当前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征收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多。现行法律法规对依法高效征收拆迁并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已经有了明确规定。但部分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不会拆、不敢拆、不依法补偿以及违法强制拆除现象普遍存在。不少基层政府明知无法通过签订补偿协议方式解决补偿问题,不会或者不敢依法作出补偿决定,造成矛盾久拖不决。有的不履行补偿职责案中,基层政府明知承租人在被征收房屋上有不可忽略的添附,也明知承租人在本次征收补偿中根据有关规定享有独立的添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重大补偿利益,但转而直接与房屋出租人签订补偿协议,明显侵犯承租人补偿利益。
2.行政处罚方面。行政处罚领域常见的实体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综合分析采信证据不充分,重处罚轻教育,案件处罚幅度把握不当等。仍然存在未按照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原则,根据行政行为合理性和合法性原则进行处罚。部分败诉案件暴露出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工作中未适应新的要求,仍然存在机械执法、过度执法的问题。
3.行政协议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布以后,行政协议类案件数量有明显增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出有的拟定行政协议条款表述不规范或不明确,导致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引发纠纷;有的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部分协议内容无法实现。
4.行政强制方面。行政机关应在完成补偿工作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力。部分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且手段、方式不科学、不适中。但是,我市部分行政机关仍以拆代征,未依法履行上述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5.对履行职责认识存在偏差。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能够做到依法履职尽责,但仍有少数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瑕疵。主要表现在行政机关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依据相对人的申请开展了相关工作,达不到证明行政机关已经及时、全面、准确履行法定职责的程度。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中,行政机关确定土地权属时,应当根据争议土地的管理使用情况,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作出处理。但是一些基层政府对当事人申请的确权事项长时间未作出处理,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二)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应诉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改进。被诉行政机关的应诉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二是在庭审中积极回应审判人员及对方当事人的各种问题。根据行政诉讼全面审查的基本原则,第一方面的工作起决定性作用。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对应诉准备不充分,对提交的证据材料不加区分,将自己在调查时留存的全部材料都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不认真制作证据目录,不说明证据的证明目的,这种不加区分提交全部材料的做法,不利于在诉讼中高效查清事实,也不利于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现实中因行政机关内部文件流转程序复杂,导致部分案件行政机关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举证据,涉案法律文书转交到办理人员处时已临近举证期限届满。还有的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人员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对案件事实不了解,不能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严重影响庭审调查和案件审理效果,也损害行政机关自身形象。
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落实不均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出庭应诉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部门负责人多、政府负责人少,副职多、正职少的问题,市级、县区级政府无正职出庭;二是出庭应诉不够规范。行政机关给法院出具的负责人不出庭书面说明,大都笼统表述为有“重要会议”或者“重要公务”;三是出庭不出声问题比较普遍。有的出庭负责人不熟悉庭审程序、缺乏应诉经验、出庭不出声等仍为普遍现象,未能充分利用庭审平台与行政相对人积极有效沟通,达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
四、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法院在对涉诉案件情况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一是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失误,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二是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提高行政行为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确保在自然资源出让、招商引资等过程中作出的行政允诺或签订的行政协议依法及时兑现,有效维护市场主体的合理信赖利益,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持续强化担当意识,积极主动化解行政争议。
(二)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相关业务的培训力度,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二是强化证据意识,依法搜集和固定证据。重视程序价值,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方式、步骤履行职责。强化职权法定意识,让行政权在法律制度轨道内运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完善自我纠错机制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一是行政机关与法院应加强府院联动,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依托化解中心这一平台,妥善化解矛盾。同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完善相应责任追究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激励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二是配齐配强复议应诉队伍,加强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复议与应诉联动机制,完善复议、应诉考核监督机制。
(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应诉水平。一是行政机关应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规范应诉工作各个环节,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理顺部分县区存在的司法行政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不畅的问题。三是加强对应诉人员的选任、培训,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四是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以及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对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构建常态化沟通交流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尺度。二是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的办理、反馈工作,加大对司法建议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三是大力推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其依法行政意识和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意识。
附件
2021年度吉林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败诉案件统计表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原告 | 被告 | 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出庭 | 判决赔偿(补偿)数额(元) | 是否制发司法建议 |
1 | (2021)吉02行初2号 | 不履行××职责 | 郭成山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否 | 否 | |
2 | (2021)吉02行初3号 | 不履行××职责 | 高富林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否 | 否 | |
3 | (2021)吉02行初5号 | 不履行××职责 | 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石井沟村七组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4 | (2021)吉02行初8号 | 行政裁决 | 舒兰市水曲柳镇六道村六社 | 吉林市人民政府;舒兰市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5 | (2021)吉02行初12号 | 行政协议 | 桦甸市桦郊英明煤矿 | 桦甸市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6 | (2021)吉02行初14号 | 行政征收 | 孙春双 | 舒兰市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7 | (2021)吉02行初15号 | 行政强制执行 | 席洁 | 舒兰市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8 | (2021)吉02行初20号 | 行政补偿 | 栾景荣、崔仙玉 | 吉林市人民政府 | 否 | 1716148 | 否 |
9 | (2021)吉02行初22号 | 不履行××职责 | 永吉县口前镇惠民农机具修造厂 | 永吉县人民政府 | 是 | 66121 | 否 |
10 | (2021)吉02行初40号 | 行政强制执行 |
季文海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11 | (2021)吉02行初41号 | 行政强制执行 | 刘凯勋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12 | (2021)吉02行初42号 | 行政强制执行 | 王树山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13 | (2021)吉02行初46号 | 行政补偿 | 郭成山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否 | 否 | |
14 | (2021)吉02行初60号 | 不履行××职责 | 朱青山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15 | (2021)吉0202行初4号 | 行政协议 | 王强 | 吉林哈达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否 | 1087347 | 否 |
16 | (2021)吉0202行初6号 | 行政协议 | 吉林市通达机动车检测公司 | 吉林哈达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是 | 28900 | 否 |
17 | (2020)吉0202行初23号 | 行政协议 | 韩同吉、王雨田 | 吉林市昌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 否 | 196596.75 | 否 |
18 | (2021)吉0203行初1号 | 行政处罚 | 刘煜辉 | 吉林市龙潭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 是 | 否 | |
19 | (2021)吉0203行初3号 | 行政登记 | 吉林市万鑫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市龙潭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 是 | 否 | |
20 | (2021)吉0204行初8号 | 行政给付 | 杜军 | 吉林市船营区欢喜乡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21 | (2021)吉0204行初9号 | 行政征收 | 谷长吉 | 吉林市船营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吉林市吉船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是 | 否 | |
22 | (2021)吉0204行初30号 | 公益诉讼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 | 吉林市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 是 | 否 | |
23 | (2021)吉0211行初5号 | 行政强制执行 | 宋刚 | 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24 | (2020)吉0291行初4号 | 行政登记 | 吉林市银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旺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孙中宝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道办事处、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否 | |
25 | (2020)吉0221行初16号 | 行政处理 | 曹美玲、 杨明泽 | 永吉县岔路河镇人民政府 | 是 | 否 | |
26 | (2021)吉0283行初24号 | 行政确认 | 王淑英 | 舒兰市民政局 | 否 | 否 | |
27 | (2021)吉0283行初30号 | 行政强制执行 | 林福义 | 舒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否 | 否 | |
28 | (2020)吉0284行初16号 | 行政协议 | 陈波、陈涛 | 磐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 是 | 否 | |
29 | (2021)吉0284行初3号 | 行政给付 | 单玉华 | 磐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磐石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 否 | 否 | |
30 | (2021)吉0284行初4号 | 行政登记 | 王春彦
| 磐石市自然资源局、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否 | |
31 | (2021) 吉0284行初5号 | 行政赔偿 | 黄晓利 | 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15230 | 是 |
32 | (2021) 吉0284行初6号 | 行政赔偿 | 王树本 | 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26500 | 是 |
33 | (2021) 吉0284行初7号 | 行政赔偿 | 王景章 | 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12500 | 是 |
34 | (2021) 吉0284行初8号 | 行政赔偿 | 马金荣 | 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6700 | 是 |
35 | (2021) 吉0284行初9号 | 行政赔偿 | 张永焕 | 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34640 | 是 |
36 | (2021)吉0284行初14号 | 不履行××职责 | 磐石市福安街道蚂蚁村村民委员会 | 磐石市自然资源局 | 否 | 否 | |
37 | (2021)吉0284行初24号 | 行政确认 | 陈世民 |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否 | |
38 | (2021)吉0284行初27号 | 公益诉讼 | 磐石市人民检察院 | 磐石市黑石镇人民政府 | 是 | 否 | |
39 | (2020)吉0281行初47号 | 行政处罚 | 郭伟军 | 蛟河市林业局 | 否 | 否 | |
40 | (2020)吉0281行初44号 | 行政处罚 | 薛桂芝 | 蛟河市公安局 | 否 | 否 | |
41 | (2021)吉0281行初11号 | 行政处理 | 蛟河市白林建筑有限公司 | 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否 | |
42 | (2021)吉0281行初34号 | 行政协议 | 蛟河市润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3186904 | 否 |
43 | (2021)吉0282行初1号 | 行政给付 | 谭洪亮 | 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否 | 否 | |
44 | (2021)吉0282行初4号 | 行政给付 | 徐海龙 | 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否 | 否 | |
45 | (2021)吉0282行初5号 | 行政给付 | 邱昌山 | 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否 | 否 | |
46 | (2021)吉0282行初10号 | 行政处罚 | 桦甸市众衡超市有限公司百姓城市广场分公司 |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是 | 否 | |
47 | (2021)吉0282行初12号 | 行政强制执行 | 任广才 | 桦甸市桦郊乡人民政府 | 是 | 否 | |
48 | (2021)吉0282行初13号 | 行政给付 | 常桂珍 | 桦甸市医疗保障局 | 否 | 否 | |
49 | (2021)吉0282行初15号 | 不履行××职责 | 任成新、王志福 | 桦甸市水利局、桦甸市林业局 | 否 | 否 | |
50 | (2021)吉0282行初18号 | 行政许可 | 张博婷 | 桦甸市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桦甸市林业局 | 否 | 否 | |
51 | (2021)吉0282行初19号 | 行政复议 | 李云峰 | 桦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桦甸市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52 | (2021)吉0282行初20号 | 行政给付 | 韩永甜 | 桦甸市医疗保障局 | 是 | 否 | |
53 | (2021)吉0282行初22号 | 行政许可 | 桦甸市汽运出租公司 | 桦甸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54 | (2021)吉0282行初26号 | 行政确认 | 福建省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否 | |
55 | (2021)吉0282行初28号 | 行政确认 | 初艳凤 |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否 | |
56 | (2021)吉0282行初32号 | 行政确认 | 肖成亮 |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否 | |
57 | (2021)吉7102行初8号 | 行政协议 | 李志刚 | 吉林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 是 | 166752 | 否 |
58 | (2021)吉7102行初14号 | 行政协议 | 崔仙玉,栾景荣 | 吉林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 否 | 是 | |
59 | (2021)吉7102行初15号 | 行政登记 | 金斌杰 |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否 | 否 | |
60 | (2021)吉7102行初22号 | 行政确认 | 冷函桐 |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是 | 否 | |
61 | (2021)吉7102行初29号 | 行政协议 | 徐淑芝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 是 | 991833 | 否 |
62 | (2021)吉7102行初30号 | 行政补偿 | 杜忠卫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 是 | 1755900 | 否 |
63 | (2021)吉7102行初33号 | 行政行为 | 刘百茹 |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否 | 否 | |
64 | (2021)吉7102行初41号 | 政府信息公开 | 磐石市腾达沸石矿 |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否 | 否 | |
65 | (2021)吉7102行初80号 | 不履行××职责 | 倪军,霍彬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66 | (2021)吉7102行初93号 | 不履行××职责 | 于雪萍,刘洪文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67 | (2021)吉7102行初94号 | 不履行××职责 | 张树阁,李其彬,陈俊丰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68 | (2021)吉7102行初95号 | 不履行××职责 | 刘双民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69 | (2021)吉7102行初96号 | 不履行××职责 | 吴超,周凤治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70 | (2021)吉7102行初97号 | 不履行××职责 | 杨慧勇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71 | (2021)吉7102行初98号 | 不履行××职责 | 万成富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72 | (2021)吉7102行初99号 | 不履行××职责 | 史庆,周山,王兵,于傲文,郭洪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73 | (2021)吉7102行初100号 | 不履行××职责 | 刘友,王正伟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74 | (2021)吉7102行初101号 | 不履行××职责 | 刘军,朱志成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75 | (2021)吉7102行初102号 | 不履行××职责 | 于波,张振宇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76 | (2021)吉7102行初103号 | 不履行××职责 | 刘峰,张国良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77 | (2021)吉7102行初104号 | 不履行××职责 | 张晓广,齐振庆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78 | (2021)吉7102行初105号 | 不履行××职责 | 张良友,魏兆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79 | (2021)吉7102行初106号 | 不履行××职责 | 张勇,林大宇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80 | (2021)吉7102行初107号 | 不履行××职责 | 潘国强,高勇飞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81 | (2021)吉7102行初108号 | 不履行××职责 | 董榘,韩智彪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82 | (2021)吉7102行初109号 | 不履行××职责 | 李忠胜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83 | (2021)吉7102行初110号 | 不履行××职责 | 杨洪伟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84 | (2021)吉7102行初111号 | 不履行××职责 | 刘兵,苏群,朴忠义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85 | (2021)吉7102行初112号 | 不履行××职责 | 张泽军,朱家朋,钱昱成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86 | (2021)吉7102行初113号 | 不履行××职责 | 张振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87 | (2021)吉7102行初114号 | 不履行××职责 | 李文善,潘文涛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88 | (2021)吉7102行初115号 | 不履行××职责 | 张伟,李俊国,谭立民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
89 | (2021)吉7102行初179号 | 不履行××职责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否 | 否 | |
90 | (2021)吉7102行初180号 | 不履行××职责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否 | 否 | |
91 | (2021)吉7102行初184号 | 行政登记 | 朱学飞 |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否 | 否 | |
92 | (2021)吉7102行初218号 | 行政处罚 | 举伟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否 | 否 | |
93 | (2021)吉7102行初236号 | 行政许可 | 马钰涵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否 | 否 | |
94 | (2021)吉7102行初237号 | 行政许可 | 刘海英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否 | 否 | |
95 | (2021)吉7102行初238号 | 行政许可 | 郭一平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否 | 否 | |
96 | (2021)吉7102行初264号 | 不履行××职责 | 张立宪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昌邑大队 | 否 | 否 | |
97 | (2021)吉02行终3号 | 行政协议 | 薛丽莉 | 吉林市船营区欢喜乡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98 | (2021)吉02行终4号 | 行政协议 | 马华 | 吉林市船营区欢喜乡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99 | (2021)吉02行终5号 | 不履行××职责 | 彭为光 | 磐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否 | 7396.8 | 否 |
100 | (2021)吉02行终25号 | 行政登记 | 吉林市银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旺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孙中宝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道办事处、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否 | |
101 | (2021)吉02行终28号 | 不履行××职责 | 高寒光 | 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102 | (2021)吉02行终35号 | 行政处罚 | 郭伟军 | 蛟河市林业局 | 否 | 否 | |
103 | (2021)吉02行终43号 | 不履行××职责 | 单玉华 | 磐石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磐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否 | 否 | |
104 | (2021)吉02行终52号 | 行政登记 | 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磐石市自然资源局、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否 | |
105 | (2021)吉02行终67号 | 行政处理 | 杨燕鹏 | 永吉县岔路河镇人民政府 | 否 | 否 | |
106 | (2021)吉02行终73号 | 行政强制执行 | 任广才 | 桦甸市桦郊乡人民政府 | 是 | 否 | |
107 | (2021)吉02行终81号 | 行政确认 | 初艳风 |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否 | |
108 | (2021)吉02行终84号 | 行政协议 | 蛟河市润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否 | |
109 | (2021)吉02行终86号 | 行政处理 | 蛟河市白林建筑有限公司 | 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否 | |
110
| (2021)吉02行终91号 | 行政确认 | 肖成亮 |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否 | |
111 | (2021)吉02行终92号 | 行政确认 | 福建省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否 | |
112 | (2021)吉02行终101号 | 行政确认 | 盛宝君、盛英贤、陈淑玲 |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否 | 否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1-18 18: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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